海上渔船相撞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时间:2024-06-09 作者:广州律师

法律分析: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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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船舶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碰撞后,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海事应急措施以减少损失的产生。此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公司调度接到船上紧急情况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保持与船舶不间断的联系。(二)总指挥根据船舶碰撞后损坏程度和面临的危险,宣布进入应急反应的等级;(三)总指挥启动一级反应时(重大紧急情况),或紧急情况由二级上升到一级时,应指示公司调度通知全体应急小组成员到位,应急小组就位后,立即进行应急反应。(四)海务主管通过查询并结合船长的判断,评估船舶碰撞后所处的危险和程度,向总指挥报告,并指导船长进行应急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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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其责任和赔偿如下:1.船舶发生碰撞,当事船舶的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对于相碰的船舶和船上人员必须尽力施救。碰撞船舶的船长应当尽可能将其船舶名称、船籍港、出发港和目的港通知对方。2.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3.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4.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一)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二)需是船舶与船舶之间的碰撞1、碰撞需发生接触2、碰撞需发生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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